我院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5月16日,省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财政学等十五个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批复》,同意我院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我院首批15个本科专业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艺术设计等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批复指出,根据《甘肃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实地考察和审阅相关材料,我院在办学指导思想、专业设置和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与利用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已达到学士学位授权标准,同意我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所申报的学科专业同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这标志着我院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取得圆满成功,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将获得我院颁发的学士学位。